为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;しā贰吨谢嗣窆埠凸笃廴痉乐畏ā泛汀吨谢嗣窆埠凸廴痉乐畏ā返确煞ü,以及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》(国办发〔2016〕81号)和《排污许可管理办法(试行)》(环境;げ苛畹48号),完善排污许可技术支撑体系,指导和规范再生有色金属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,现批准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有色金属工业—再生金属》为国家环境;け曜,并予发布。
标准名称、编号如下:
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有色金属工业—再生金属》(HJ863.4-2018)
以上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,由中国环境出版社出版。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(kjs.mee.gov.cn/hjbhbz/)查询。
特此公告。
生态环境部
2018年8月17日
抄送: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环境;ぬň郑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;ぞ,环境工程评估中心,环境标准研究所。
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18年8月20日印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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